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明察暗訪遼寧省鞍山市、營口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檢查組于5月22日~25日赴遼寧省鞍山市、營口市進行了明察暗訪,重點抽查了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等鋼鐵企業,共計發現各類隱患和問題102項,通報的問題如下——
存在的問題
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
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存在鐵水、高溫液態渣運輸車線路存有積水的問題
五礦營口中板有限責任公司
吊運液態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
營口鋼鐵有限公司
運鋼水鐵水及液態渣的起重機未完成檢測、吊運液態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鋼包熱修工區及職工休息室設在鋼水運輸通道;存在高爐運輸線旁存有積水,高爐干渣坑無防爆措施等問題,現場管理混亂
后英集團海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
存在鐵水、高溫液態渣運輸車線路存有積水的問題
其中,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取得了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但標準化建設、評審均依靠中介機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不了解標準化建設相關內容和要求,企業未參與標準化建設過程,“兩張皮”現象嚴重;營口鋼鐵有限公司長期以來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以與中介機構簽訂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服務合同為由,應對檢查。
此外,安監總局還通報了遼寧省相關部門存在監管執法不到位的情況:鞍山市及區級安全監管局并未就遼寧省專項行動部署開展有針對性的執法工作。鞍山市、營口市各級安全監管局執法檢查中,未能發現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五礦營口中板有限責任公司兩家企業存在《意見》中明確提及的重大隱患。
同時,遼寧省安全監管局在2016年上報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材料中未報告該問題,也沒有對該重大隱患進行復核驗收或督查。本次現場檢查中發現,該重大隱患僅拆除部分設備設施,尚未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
1、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五礦營口中板有限責任公司、營口鋼鐵有限公司
存在《意見》中涉及的重大隱患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到三級及以上等級的問題,請遼寧省安全監管局督促鞍山市、營口市依法責令企業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當地縣級及以上安全監管部門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按程序予以關停退出。2
2、遼寧省安監局
針對鋼鐵企業存在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煉鋼廠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人員聚集場所設置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內、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重大隱患,要確保整改到位。
3、鞍山市經開區安全監管局
將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未完成整改報告為整改完成,鞍山市安全監管局未經復核即向省安全監管局報告的問題,給予鞍山市安全監管局和鞍山市經開區安全監管局通報批評。